Page 239 - 唯識藏_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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癡為體,淨即無癡,論依染分,說隨煩惱及癡分攝。有義:此說亦不應理,無記非癡 立此名,如餘蓋纏,心相應故。 自在,心極闇劣,一門轉故。昧簡在定,略別寤時,令顯睡眠非無體用。有無心位假 業,是我惡作。」眠,謂睡眠,令身不自在,昧略為性,障觀為業。謂睡眠位,身不 名,先惡所作業,後方追悔故。悔先不作,亦惡作攝。如追悔言:「我先不作如是事 遍地故,立不定名。悔,謂惡作,惡所作業,追悔為性,障止為業。此即於果假立因
有義:此二唯癡為體,說隨煩惱及癡分故。有義:不然,亦通善故。應說此二染 論曰:悔、眠、尋、伺,於善、染等皆不定故,非如觸等定遍心故,非如欲等定 已說二十隨煩惱相。不定有四,其相云何?頌曰:
成唯識論卷第七 尋伺二各二。 不定謂悔眠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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