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67 - 唯識藏_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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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、同事、不相違因,增上緣得。有義:觀待、牽引、生起、攝受、引發、定異、同 繫果,攝受、引發、定異、同事、不相違因,增上緣得。若士用果,有義:觀待、攝 。若等流果,牽引、生起、攝受、引發、定異、同事、不相違因,初、後緣得。若離 雖十一處亦得餘果,招增上果,餘處亦能,而此十一多招增上,餘已顯餘,故此偏說。 士用果,餘處亦招,此處亦能招增上等,而名相顯,是故偏說。所餘唯屬餘十一處。 ,餘處亦能,此處亦能得非離繫,而此證離繫相顯故偏說。士用處言,唯詮第九。雖 等流果,而此因招勝行相顯,隨順亦爾,故偏說之。真見處言,唯詮第十。雖證離繫 相遠,習氣亦爾,故此偏說。隨順唯屬第十一處。雖等流果,餘處亦得,此處亦得非 ,便應太寬太狹。 用
如是即說此五果中,若異熟果,牽引、生起、定異、同事、不相違因,增上緣得 或習氣者,唯屬第三。雖異熟因,餘處亦有,此處亦有非異熟因,而異熟因去果
成唯識論卷第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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