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81 - 唯識藏_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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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知且說染分依他,淨分依他亦圓成故。或諸染淨心、心所法皆名分別,能緣慮故。 所體及相、見分,有漏、無漏,皆依他起,依他眾緣而得起故。頌言分別緣所生者, 內相、見分非依他起,二所依體,例亦應然,無異因故。由斯理趣,眾緣所生心、心 不熏成種,後識等生,應無二分。又諸習氣是相分攝,豈非有法能作因緣?若緣所生 爾。又若二分是遍計所執,應如兔角等,非所緣緣,遍計所執,體非有故。又應二分 二分,應名遍計所執。許,應聖智不緣彼生,緣彼智品應非道諦;不許,應知有漏亦 皆名依他起故。又相等四法、十一識等,論皆說為依他起攝故。不爾,無漏後得智品 執定實有無、一異、俱不俱等,此二方名遍計所執。諸聖教說,唯量、唯二、唯種種 名為遍計所執。 無,名
有義:一切心及心所,由熏習力所變二分,從緣生故,亦依他起。遍計依斯,妄 有義:三界心及心所由無始來虛妄熏習,雖各體一,而似二生,謂見、相分,即 遍計所執,其相云何?與依他起復有何別?
成唯識論卷第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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