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17 - 唯識藏_13
P. 317
故。 漏畢竟不生。既永不生,亦說為捨。由此名捨生死劣法。 定現在前時,引極圓明純淨本識,非彼依故,皆永棄捨。彼種捨已,現有漏法及劣無 對妄情,亦說為捨,由此名捨遍計所執。二、所棄捨,謂餘有漏、劣無漏種。金剛喻 違,彼便斷滅,永不成就,說之為捨。彼種斷故,不復現行,妄執我法。所執我法不 作迷悟法依,而非根本,故此不說。 悟依,謂真如。由此能作迷悟根本,諸染淨法依之得生,聖道轉令捨染得淨。餘雖亦 為所依,聖道轉令捨染得淨。餘依他起性雖亦是依,而不能持種,故此不說。二、迷 根本、後得俱能正斷。 斷及修所斷迷理隨眠,唯有根本無分別智親證理故,能正斷彼;餘修所斷迷事隨眠,
有義:爾時猶未捨彼,與無間道不相違故,菩薩應無生死法故,此位應無所熏識 有義:所餘有漏法種及劣無漏,金剛喻定現在前時,皆已棄捨,與二障種俱時捨 三、所轉捨,此復有二:一、所斷捨,謂二障種。真無間道現在前時,障、治相 二、所轉依,此復有二:一、持種依,謂本識。由此能持染淨法種,與染淨法俱
成唯識論卷第十
3
0
0
5
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