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17 - 唯識藏_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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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。      漏畢竟不生。既永不生,亦說為捨。由此名捨生死劣法。  定現在前時,引極圓明純淨本識,非彼依故,皆永棄捨。彼種捨已,現有漏法及劣無  對妄情,亦說為捨,由此名捨遍計所執。二、所棄捨,謂餘有漏、劣無漏種。金剛喻  違,彼便斷滅,永不成就,說之為捨。彼種斷故,不復現行,妄執我法。所執我法不  作迷悟法依,而非根本,故此不說。  悟依,謂真如。由此能作迷悟根本,諸染淨法依之得生,聖道轉令捨染得淨。餘雖亦  為所依,聖道轉令捨染得淨。餘依他起性雖亦是依,而不能持種,故此不說。二、迷  根本、後得俱能正斷。  斷及修所斷迷理隨眠,唯有根本無分別智親證理故,能正斷彼;餘修所斷迷事隨眠,

                    有義:爾時猶未捨彼,與無間道不相違故,菩薩應無生死法故,此位應無所熏識  有義:所餘有漏法種及劣無漏,金剛喻定現在前時,皆已棄捨,與二障種俱時捨  三、所轉捨,此復有二:一、所斷捨,謂二障種。真無間道現在前時,障、治相  二、所轉依,此復有二:一、持種依,謂本識。由此能持染淨法種,與染淨法俱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卷第十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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