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45 - 唯識藏_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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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若云我許作者,即是違經。加行有無,下顯正中自當廣辨。  並有加行因,盡眾生界故,常不作佛,何廢有情雖有應得因,無加行因故,常不作佛  論所攝一類法無我等。  賤人;中間付財,自無悕取;後集眾告,方生領悟。此同《深密》第三時教,又同諸  是梁論依法如平等,故說一乘。《法華經》中,四大聲聞自說譬喻:初為除糞,客作  。三乘法身平等者,佛性、法身無差別故。」此同《深密》依三無性勝義無性等,亦  正覺。  所授聲聞,皆唯此二。經論共同,總無趣寂,在文具顯,故同《深密》不定種姓能趣  故同《深密》趣寂種性不坐道場。《法華》唯為退菩提心及變化聲聞,三周說一乘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既許理性遍有情,不信應得定作佛者,此亦非理。雖有應得因緣,然許大悲菩薩  又云:或有名異而體同。《涅槃》佛性,體即真如;《佛性論》中,名為應得。  梁、唐《攝論》,文皆具顯,云彼不釋《法華》一乘,故同異言,但妄分別。  《法華經》云:「欲示眾生佛之知見。」論釋同義,云:「同者,三乘法身平等  又第三喻,為一向求大乘者,謂離大乘,無別二乘,令知種種乘異,故說雨喻,
              能顯中邊慧日論第一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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