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5 - 唯識藏_13
P. 55

還非,能為此計。  許,一相續形有生有死,成大過故;同在一時,更互相害,不容成故。由非一念是卒  亦不能立。若受墋毒極苦之時,非那洛迦;若被他害,遭彼惱時,是那洛迦。是不應  ,此亦非理,由非受繫名為被縛,及其縛彼為能縛者。然而此二縱令苦次於那洛迦,  者,還將自語返破己宗,由匪同時能縛、所縛更互容為繫絆之事。若言彼二次第而為  有苦痛必定不受,是其所許。然而執云不受彼處形害苦者,與誰助力?  汝而於自見樂著昏心,設在虛空,步步顛蹶。奈洛迦波羅非他所害故,他逼所生,所  生之痛,若全不受彼趣苦故,非彼趣性可有斯愆。  在彼趣生,准彼法式,須定受者而不受之。所云羊等遭蠍毒時有斷命苦,或被熱足所  ,此亦未解我成立義。當趣所有決定之苦,彼不共受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此轉難曰:雖復有斯更互相害,由作用別,致使位殊,猶如所縛、能縛之異。爾  有異執云:然而獄卒由自他業增上所生不被害故,互相苦刻,他不許也。我今謂  見蜇毒等能斷命根,此亦但是呈其廣見,巧識俗途,非關所論契理之事。若云但
              成唯識寶生論卷第三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4
              3
              3
   50   51   52   53   54   55   56   57   58   59   6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