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49 - 唯識藏_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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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華嚴》等經、諸《般若經》明三乘人同觀二空理,同修真實智,故知大小無異也。  輪,說大乘與小乘異,如《涅槃經》合明大小乘義;三、一乘法輪,明大小無異,如  唯大非小。故彼記云,佛教自有三種法輪:一、小乘法輪,即是三藏教;二、大乘法  ,唯小非大;《涅槃經》名第二法輪,通為大小;《華嚴》、《般若》名第三法輪,  為聲聞人,第二為大乘人,第三為三乘人。  。如是二經,以何為正?  今依此經,第一唯為發趣聲聞乘者,第二唯為發趣修大乘者,第三普為發趣一切乘者  華》及《華嚴》等為第三者,即鷲峰山及七處八會,如經應知。  前第一,記中已說。真諦記云毗舍離者,便顯穢土,與經不同,如前分別。通說《法  國給孤獨者,於四處中但說一處。第三法輪在兩處說:一者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言攝教分齊者,諸說不同。若依真諦《部執論記》第二卷說,小乘三藏名初法輪  第二、攝教分齊,顯了不了者,先辨攝教分齊,後明了不了義。  答:今本為正,如前所說,理不違故。又真諦記亦同此說,故《解節記》云第一  問:《深密解脫經》云第一為聲聞行人,第二為住大乘人,第三為住一切大乘;
              解深密經疏卷第十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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