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7 - 唯識藏_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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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教發問。 論菩薩,無文正判,準義釋者,地前、地上於理無違,更不別立信解等故。 以者何?若說無相行人,信、法二人在見道前;若不說者,即信、法行亦通見道。若 信、法行。《顯揚》第三、《瑜伽》第二十六亦同《雜集》。 ,謂隨法行已至果位。」解云:已至果位,名為信解、見至,故知在見道十五心位名 具,性是利根,自然隨順諦增上法,修諦現觀。信解者,謂隨信行已至果位。見至者 :「隨信行者,謂資糧已具,性是鈍根,隨順他教,修諦現觀。隨法行者,謂資糧已 。見道十五心,鈍根名信行,利根名法行;即此十六心後,名信解、見至。故彼論云 根名信行,即此二人,亦名無相行。」若依《雜集》第十三卷,信、法二行在資糧位 見道前。
自下第二、正明緣法總別門。於中有二:初問後答。問中有二:初舉所依教,後 而《瑜伽》五十八卷在見道前名信、法行,在見道位名無相行者,亦不相違。所 今依大乘,諸教不同。依《智度論》第四十云:「見道十五心,利根名法行,鈍
解深密經疏卷第二十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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