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9 - 唯識藏_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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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 一切。故下經文於此總中開為三種,謂小總等。於二說中,後說為正,順後文故。團 ,故言一切;二者、攝十二部合為一團,故言一切;三者、總攝無量十二部教,故言 團,故言一切;要具十二,乃名一切。一云、一切含有三義:一、於一一部皆有多種 ;次釋思惟相;後結修止觀。此即初也。 觀,是名緣別。 別。一者、部別;二者、類別。若依此釋,此別緣中,不攝小總。 部別,名為各別。言契經等法者,出十二種各別境也。若依此釋,要具二義,方名緣
、分、聚,義一名異。 釋此經文,亦有兩說:一云、即緣一切契經等法為一團等者,總攝十二部以為一 自下第二、釋緣總法。於中有二:先釋後結。釋中有三:初攝別為總,作意思惟 若諸菩薩即緣一切契經等法,集為一團、一 此中意說:緣於各別契經等法,如前所說,聞慧所受,思慧所思文義法上修習止 一云:緣於各別者,於一一部各有多種,謂有十二各別義故,故言各別;非十二
解深密經疏卷第二十一
、一分、一聚,作意思惟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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