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53 - 唯識藏_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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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若於自覺所證境作有無計,還著我、我所。  聖智所證境界離有無等諸異見故。愚夫迷教者,猶計有性、一異、斷常妄想分別。  者,如以楔出楔,將聲止聲也。所謂摧魔外之異執,定佛法之綱宗,令諸眾生於自覺  故,同喻如瓶盆。如《楞嚴經》云:「音聲雜語言,但依名句味。」豈常也哉?  聲為常不成。若佛法中,聲是無常,故立量云:聲是有法,定無常為宗,因云所作性  為宗,因云所作性故,同喻如虛空。然而虛空非所作性,則因上不轉,引喻不齊,立  量,合結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諸修行者應滅心、意、識,離二自性能取、所取,入如來地,於有及無不生妄想  「大慧!諸修行者轉心、意、識」至「則著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」。  外道種種計執,自謂過人,若不類彼立量比破之,何由破執?故如來所說五分論  五分論者:一、宗;二、因;三、喻;四、合;五、結。宗因喻三,亦云三支比
             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四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合結」,底本作「喻合」,今依據卍續本《楞伽經集註》卷二改作「合結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但成之。且如外道妄計,執聲為常,於聲明中,立量云:聲是有法,定常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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