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92 - 唯識藏_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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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既不定,義亦應爾。若不成一物,相違法則應同體。  名智應成。又名多故,若名與義同體,名多義亦應多。又名不定故,若名與義同體,  屬義,故名與義相應。  名尋思。菩薩見名、義相各異,及見相應:依義相應,菩薩見自性言說及差別言說皆  唯見名義自性言說;於名義差別言說,唯見名義差別言說。於此四處見度疑決了,說  分別。此意言分別有二種,謂相及見。今但取見,不取相。何以故?此觀緣識遣塵故。  惟為長因,有憶念攝持,或似正教顯現,或似正教所詮義現。意識覺觀思惟,名意言  聞慧。以此為生因,依此聞慧,數起正思惟,增長令堅住,故名攝。攝持令堅住正思

              又此名為當於有義中起,於無義中起?若已有及未有義中名起,則一體義不成。  云何得知名、義互為客?先於名,智不生故。若名與義同體,未聞名時,於義中  釋曰:此即八處中第六處。若菩薩於名唯見名;於義唯見義;於名義自性言說,  論曰:由四種尋思,謂名、義、自性、差別假立尋思,  釋曰:此即答第一問。因大乘十二部經所生聞慧熏習,此熏習有種類,種類即是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攝大乘論釋卷第七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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