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46 - 唯識藏_18
P. 446

,於世間中,王等如理治罰,外道等為離此罪,立出家法,故名性罪。於性罪中,菩  無制。若作此業,皆悉成罪,故名性罪。又如來未出世及出世後未制戒,若人犯此罪  能成熟眾生。  一切菩薩正事不出此三用,由心得安住,無有疲悔,故能成熟佛法,由成熟佛法故,  種戒以何法為用?正護戒能令心安住,攝善法戒能成熟佛法,攝眾生戒能成熟眾生。  故;四、由具根本十善所成,方便所隨,非覺觀所損,憶念所攝,迴向佛果故。  依止破戒對治,謂念處等;三、依止寂靜,謂不依止勝生處,迴向為一切眾生得涅槃  從不犯戒,起恭敬憶念得。復次,有四種因能令菩薩戒清淨:一、能離犯戒因;二、  惡生死;六、依慈心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釋曰:煞生等,名性罪。性罪必由煩惱起,染汙心地後,則作煞等業。又有制、  論曰:共學處戒者,是菩薩遠離性罪戒;  此三種戒以何法為體?不起惱害他意,生善身、口、意業為體,離取為類。此三  復次,有四種因:一、從他正受得;二、從清淨意得;三、從厭怖對治得;四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一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
   441   442   443   444   445   446   447   448   449   450   45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