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36 - 唯識藏_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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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義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斷外道毀謗故。  ,後生人中?欲顯自身是天人類,以天人是聖道器故,欲示為天人師攝利同類故,為

              論曰:相證得自在,依止及攝持,差別德甚深,念業明佛身。  釋曰:為攝持散義,故說此偈。偈中十義,後次第釋。  論曰:此中說鬱陀那偈:  釋曰:若廣說,如無生無滅等,有無量相。今略說,故言有五相,即十義中第一  論曰:若略說其相,應知有五種。  釋曰:欲引相等十義證成法身,法身若成,餘二身亦成,故為此問。  論曰:諸佛如來所有法身,其相云何?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三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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