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48 - 唯識藏_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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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;二、得伴類;三、得功能。  轉勝。此即第三、明助法,如覺觀。  二、顯智清淨,如根不壞。無分別後所得智是前後助法,由此智後,更入真觀,後後  緣相雜大乘中真如法為境,此即第一、顯境實有最勝。  法則同一味,故名相雜。如眾流歸海,相雜共為一味。智與境無差別,故言緣。菩薩  不能證色。證知法身亦爾,必須具五義。  實境對根;二、根不壞;三、有覺觀;四、識不亂;五、無闇等障。五義若不具,則

                 若有毗鉢舍那,無奢摩他,無證得義,故須修奢摩他。修奢摩他有三相:一、得  釋曰:證智以無分別為相,由此智於真如境起,離分別故,清淨成證智。此即第  論曰:無分別智、無分別後所得智,  釋曰:真如是大乘法,大乘十二部經所說法門,皆共顯此真如。一切正說於真如  論曰:由緣相雜大乘法為境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三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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