梨耶。 名,故知心名應目本識,此義不可違。 便,名為意。故識以了別為義,意以生方便為義。如小乘中二名有二義,本識有體無 名中立為異義。此說不然。何以故?
論曰:如前所說,此中有五取陰,說名阿梨耶。 釋曰:小乘諸師約阿梨耶名,起執不同。阿梨耶者,欲顯何義?愛著境界,名阿 論曰:復有餘師執是如來說世間喜樂阿梨耶, 釋曰:小乘中立意及識,名義俱異。能了別,名識。若了別已謝,能為後識生方 論曰:意及識已見義異,當知心義亦應有異。
攝大乘論釋卷第二
① 「二」,底本作「三」,今依據前後文意改作「二」。
4
9
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