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5 - 唯識藏_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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衣當結時,相貌無異,入染器後,若解先結,則有多種相現。  難,果報因必是有記,果報果必與因不同時。  為共有因,是功力果隨因品類,其品類亦應爾。  分別性,此二法攝一切法,皆盡三界唯有識故,是故離此二法,異因不可得。若二法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釋曰:引此譬欲明果報因果皆得成立。如人欲於衣上作諸相貌,先以縷結衣,此  論曰:譬如多縷結衣,衣無多色,若入染器後,於衣上種種相貌方得顯現。  釋曰:此難欲難俱有因,則不成難,以執果與因不一時故。若難果報因,此可成  論曰:云何熏習不異不多種,而能為有異多種諸法作生因?  釋曰:於世間中離分別、依他二法,更無餘法。阿梨耶識是依他性,餘一切法是  論曰:離此二法,異因不可得故。
              攝大乘論釋卷第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因果別不別章第五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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