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92 - 唯識藏_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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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相離者,如眼根為眼識作增上緣。但有者,如白等能顯黑等。若無明等於行等,具  三緣生有四種緣。  若彼為本識因,本識為彼果。如此因果理,有佛無佛,法爾常住。  識為果,必依藏諸法中。此二互為因,亦恒互為果者,若本識為彼因,彼為本識果;  ,識於法亦爾者,若本識作諸法因,諸法為果,必依藏本識中;若諸法作本識因,本

                 釋曰:由無明等增上故,行等得生。增上有二種:一者、不相離;二者、但有。  論曰:於第二緣生中,諸法是何緣?是增上緣。  釋曰:因緣已顯,不須重問。何以故?諸法熏習在阿黎耶識中,故得互為因果。  論曰:若於第一緣生中,諸法與識更互為因緣,  釋曰:如此三種緣生:一、窮生死緣生;二、愛非愛道緣生;三、受用緣生。此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攝大乘論釋卷第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緣章第七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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