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78 - 唯識藏_20
P. 178
火離於人,自能燒物,故見等見物,離自能見,何假我耶? 別見業,故無有我。此釋稍疏,喻不相似,難見等是我所執具故。 外,無別有我而執見等。又釋:非但鎌能斷物,更有餘物能斷於物;離見等外,無 ,亦有刀等能斷於物 故;五、如空難,色無假立,無業用故。 常;三、如神通難,有自在故,應無地獄貪瞋等生;四、如地難,無作所依,顯了業 釋。二門者:一、所成業;二、我所執具。 釋。此難思覺有我中,已正當見知我有也。釋第二門中復分為二:初標二門,後隨別 極成。「不應相屬」者,是我有色等義,非攝屬義。
此二比量,思准可知。 「如世間火,離 「若是我所執具者,若言如鎌」等者,此意說言,謂鎌非但能斷他物,離鎌之外 業中有五:一、如種子難,親所作故,應無常;二、如陶師難,別體成故,應非 第四、於彼立有難中分二:初為二徵,後隨別釋徵。初復二:初標二門,後隨別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三
③ 能燒者,亦得能燒」等者,人為能燒者,火為所執能燒之體, ① ;離見等外,於餘物上別有能見、能見等用定不可得,故離見
1
6
6
6
6
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