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45 - 唯識藏_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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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有為有因故,名有因眾苦。 有因諸法」、「有因眾苦」。前七俱為有因故,名有因諸法;後二為眾苦,然愛、取 所引,於果時有能生、所生。」引因位名因,熟變位名果,此二名時分,故此說言「 者也。 次答人法非實,後三唯答我無,第六問答法之實用。 化彼此差別?第五問言:若無能教所化,云何得有染者淨者?此中,初答法假非真, ?第三問言:能所觀皆空,云何得聖凡差別?第四問言:凡聖若無,云何得有能教所
「非內亦非外等頌中」至「能生雜染」者,此中意顯五頌明雜染品依、因 第三段中,「差別、所依、因及時分」者,《對法論》說:「謂於因時有能引、 「如其次第,宰主、作者俱無所有」者,謂無任持,無主宰也;無驅役者,無作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七
③ 「因」,底本作「同」,今依據卍續本《瑜伽論記》卷五之下改作「因」。 ② 底本無「損減二」,今依據麗本《瑜伽師地論》卷十六補上。 ① 「障」,底本作「諦」,今依據卍續本《瑜伽論記》卷五之下改作「障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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③ 、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