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0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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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菩薩戒,無此無餘犯罪也。  一相具六度,故不同前三十二略戒。三十二略戒義狹,此中義寬。  ,即十二相,非十一相。  別論師子等畏。又下四十三與前略十一相同,雖開助伴為二義,亦是第一,若為二者  中以開助伴為二,故不說師子等畏,又即與  取如舊《地持》,標十一相一、二等名;二解、如此論,略中解十一相,為十一也。  等畏。若依前卷,無問廣略,助伴合為第一;第四  彼十一相。初者,謂於事業同助伴;第二、於苦為助伴。此中不說第四  謗;但知自無知,不應誹謗,推佛能知等。是此中意也。

                 論云「無無餘犯」者,無餘者,謂波羅夷,無有餘故,以罪是極故,此聲聞戒。  義曰:前三十二略戒中,以六波羅蜜別攝之,故不以十一相屬。今此十一相,一  問曰:何故前三十二略戒中不論十一相,此中以十一相屬之也?  會此不同者,以與樂、救苦事別,所以此間開二;前卷以同為助伴,故說合。此  論解饒益有情十一種戒中,若准前卷十一相,無問廣略,已如前辨。今此中但是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一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③ 失財相似不論;彼卷約合助伴故,所以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 、明救師子等畏。有二解:一、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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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、虎狼師子       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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