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27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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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中意也。  即稱理之文句義,和雅之聲,順無漏道,是順菩提之分法,為樂行惡行眾生說之,是  說法也。應順常委者,順常委修也。分資糧法者,即菩提分并  義也。隨順者,順無漏道也。清亮者,和雅也。有用者,能斷惡也。相稱者,即順病  說」等,相應者,即與理相應。文,謂文字;句,謂依文生句。助伴者,謂即文句中  惡行故,以相應文句、助伴、隨順、清亮、有用、相稱、應順常委、分資糧法而為宣  樂後苦,依文尋之。  事,次一愛語,次五布施,次四利行。以二文違,如前引。又同事中有樂苦同事,初  為正。若依遠師,前二是同事,次一愛語,次四布施,後四利行。今則不然。初一同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*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論解第二相中云「又諸菩薩為諸有情如理宣說,謂於樂行惡行有情,為欲令斷諸  義曰:此以古說,其實論梵本無一、二、三、四等標名,翻譯家自置,前第一義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一
                   ② 「并」,底本作「不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并」。  ① 「三」,底本作「一」,今依據磧砂本《瑜伽論記》卷九改作「三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 餘分資糧法也。此意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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