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4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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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即無始來有所知障性可斷邊義說為種姓,即義可斷處有無漏種也;發心持,取十信  即十信已去所行之法。護法菩薩義勢同之。勝軍論師義中少別。少別者何?謂種姓持  如護月菩薩取無始法爾種,即十信前;發心持,即十信已去所有發心;菩提分法持,  持名字。「何以故」下,廣釋此三持。此三種持,錄曰:西方有二說:一說種姓持,  持,廣釋於此,故得持名。餘至文當解。  伽唯偏簡前三瑜伽所有次第,更無別法。  攝持一法,第二瑜伽明次四法,第三瑜伽明下五法。初持  因果名持。  、堪任名持,有種姓者,有堪任故;三、因果名持,即種姓等,行發心,能成佛果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論曰「云何名持?謂諸菩薩自乘種姓」等,至「是名為持」,釋曰:此略問答三  於此持中,明三持故:一者、種姓;二者、發心  問:此四持中,何故初得持名?  論一頌中,總有十法。十法者何?如次文自列。前三瑜伽攝此十法:初一瑜伽唯  持者有三義:一、前能持後,如種姓能持發心,發心能持行方便,故說名持;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 ;三者、為菩提分法。三義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即謂十八品。第四次第瑜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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