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9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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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造過。於此戒中,具有布施 ,信故言「重」也。又深信四法受及信有後世故,於少罪中尚深見怖,何況多罪,故 也。四法受如此 大財位,施能均布,事業廣大,而非陜少」,即與前文少物、多物好樂為異也。 非陜少故。又前已明「施物雖少,而能均布,惠施廣大,而非陜少」,今明「性好樂 」者,謂菩薩心廣大故,心好受用,非少財位;其性好樂廣大財位,以事業廣大,而 迷倒故,不能記憶。菩薩能正開悟,云尚不令他欺罔於彼,況當自為。 自為」者,此中意,謂人有種種寶,心迷倒故,不能收拾,不能防護,先寄於他,心
論云「重於法受及重後世」者,此一義,謂菩薩於四法受深生信之。重,謂深信 論云「其性好樂廣大財位,於彼一切廣大資財,心好受用,樂大事業,非陜少門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
③ 底本無「布施」,今依據磧砂本補上。 ② 「此」,底本作「四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此」。 ① 「語」,底本作「倍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語」。
② 卷下文自解,謂現在苦、樂,未來樂、苦等。及後世報,菩薩深信
③ 、愛語、利行、同事四攝受法,尋讀配之。下亦明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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