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8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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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初時因緣無漏,教熏成新種,此種是果,無始種為因,因果同時,故說為俱也。 那因滅果生,由因有故,能生其果,故說為俱。如勝軍義,無始有漏善法種名因,十 即當念中新增之種義說為果,舊本之種義說為因,故言俱也。又前念望後念,雖異剎 名俱?如護法義,更別成種,新生之種與舊種俱,可如此釋。如護月義,但令舊增, 為麤,與果俱故」,釋曰:此取十信初熏無漏種增語 是彼經意。今此論意,理必不然,性各別故。 心但名一住。故十迴向彼經說為道種姓,鄰近見道無漏道故;見道已去,名行種姓。 ,謂在住心,住心彼經即十解、十行,十解、十行名性種姓。
論云「於其種種末尼、真珠、琉璃、螺貝」等,乃至「尚不令他欺罔於彼,況當 論解種子麤細中云「又此種姓未習成果,說名為細,未有果故;已習成果,說名 釋曰:簡前後故。前初發生增上信故,故簡異前;既不鄰近初見道故,故合二十 問曰:何故彼合二十心為十住,《花嚴》等開為二十心耶? 釋曰:即初修習時,名為習姓;後習已成姓,名性種姓,故此先後非如此論義。 問:何故彼經先明習姓,後明本姓?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
① ,故說麤細,非是餘位。云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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