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8 - 唯識藏_21
P. 48

信初時因緣無漏,教熏成新種,此種是果,無始種為因,因果同時,故說為俱也。  那因滅果生,由因有故,能生其果,故說為俱。如勝軍義,無始有漏善法種名因,十  即當念中新增之種義說為果,舊本之種義說為因,故言俱也。又前念望後念,雖異剎  名俱?如護法義,更別成種,新生之種與舊種俱,可如此釋。如護月義,但令舊增,  為麤,與果俱故」,釋曰:此取十信初熏無漏種增語  是彼經意。今此論意,理必不然,性各別故。  心但名一住。故十迴向彼經說為道種姓,鄰近見道無漏道故;見道已去,名行種姓。  ,謂在住心,住心彼經即十解、十行,十解、十行名性種姓。

              論云「於其種種末尼、真珠、琉璃、螺貝」等,乃至「尚不令他欺罔於彼,況當  論解種子麤細中云「又此種姓未習成果,說名為細,未有果故;已習成果,說名  釋曰:簡前後故。前初發生增上信故,故簡異前;既不鄰近初見道故,故合二十  問曰:何故彼合二十心為十住,《花嚴》等開為二十心耶?  釋曰:即初修習時,名為習姓;後習已成姓,名性種姓,故此先後非如此論義。  問:何故彼經先明習姓,後明本姓?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,故說麤細,非是餘位。云何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
   43   44   45   46   47   48   49   50   51   52   5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