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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斷習氣」者,謂信等五、具知根。 生故。 三善根,謂無貪,於欽仰者生故;無嗔,於謗者生故;無癡,或通或局,唯於處中者 十智力故,慧強也,偏舉。四無畏,五根無強弱故,皆以為體。「三種念住」,謂以
論云「大悲,非根所攝,是無嗔、無癡所攝」者,故知無癡別有體性。「六根證 十力以慧、具知二根為體。此中准無畏,五根並得體,此據強勝為論。如言如來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五
⑦ 「知」,底本作「如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知」。 ⑥ 「分」字下,底本有「滅」,今依據磧砂本刪去。 ⑤ 「滅」,底本作「見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滅」。 ④ 「名」字下,底本有「立」,今依據磧砂本刪去。 ③ 底本無「故」,今依據磧砂本補上。 ② 「欲」,底本作「故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欲」。 ① 「修」,底本作「見」,今依據卍續本《瑜伽論記》卷十六之上改作「修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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