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37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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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   來得不還,不同預流雖得,唯有別期心,無俱得義;不違離欲,亦准期心故爾。今大  非想復為一也;「所得義廣大」者,即禪果功德廣大故也,亦顯無為果多也。不言一  此約得期心同斷語。若別期心者,亦別時得果等。  時,作意求利根;及得第二果,斷六品惑時果,復轉根,根果二障,六無間道所斷。  無心捨,名無所依捨;緣有心,名一性捨。今緣空心捨,捨緣有心捨也。  為依,捨一性捨也。又解:無色界捨唯緣法塵,名一性捨;色界境多,名種種捨。緣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問:如何練根道即斷道?法師云:如小乘有學練根,准見道為一品;無學練根,  ① 轉根,無間道即斷,未得果義。  「不得不還」者,論云二因:一、「對治難得」,即欲界離欲時,三難中一也,  「問:若預流者修練根時,既得練根,亦證一來果也?答:證」等者,初果轉根  五種性人練根,如《對法》十三抄。  論云「依一性捨為依,捨種種捨」者,即與定心俱捨,捨散心捨也。緣無想界捨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五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乘」,底本作「來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乘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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