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67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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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得樂,不由先業,善既漸微,樂便速滅,故非殊勝。 苦亦增減。今解:「所依」者,處所也。 獄卒,展轉癡故。「苦器漸增」者,景云:惡業是苦報依處,名為苦器,由業增減, 有欲者」下,明受欲差別苦。 ,受彼身心安適名樂,體非樂受。 界中,有滅定故,心行細故,無業色故,果長時故,名為寂靜解脫之樂。此及第四定 。」由此想故,名極寂靜;隨離下障,名解脫樂。《對法》亦言「寂靜異熟」。由彼
「又樂有二種」至「與上相違,廣說應知」。 樂翻苦中,有簡擇者,能知先業,獲今善果,而更修善,樂果乃增。若言由我自 六處殊勝中,意顯地獄從上至下,苦轉殊勝。言「無簡擇」者,不知己業,翻瞋 「又由六種殊勝故」至「隨其所應,廣說應知」。 自下第三、總明苦樂勝劣差別中分三:初明六處殊勝;次明聖非聖財;後「又外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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