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77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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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相應行,唯藉作用、士用攝受因生。又作用寬,通情非情;士用即狹,唯在生數。 總談雖爾,而差別者,若欲界中心、心數法,即藉如是五種依處攝受因生;若是色、 助現緣作具作用;士用依,謂除因緣外,親作現緣作者作用。此五攝受,辦有漏法。 種,乘前以說故。 之,淨不淨業引內外果 為因。又但明染淨,略無無記也。 故云也。
攝受因中,無間滅、境界依處即是二緣;根,則六根;作用依,謂除因緣,餘疏 有潤種依,體同習氣,但成熟位與前不同。此亦唯說染,染中唯說業,不說名言 習氣依處以有漏無漏內外所有實種、假種未成熟位而為自性。此文唯依雜染種說 領受依處以所觀待能所受為性:能受則受數,所受則一切法。今此論文以觀待而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
② 「果」,底本作「異」,今依據大正本《瑜伽師地論略纂》卷二改作「果」。 ① 「特」,卍續本有冠注「特疑時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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② 故,不依無記、清淨因說。《唯識》寬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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