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79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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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故。彼作用離體無故,所以不論;此無住者,疏故不論。 ,無此作用。住,謂水輪依風輪等,此論所無。何故二論取捨不同者?二論意趣所望 攝前六因;二、廣,謂不相違攝前八因,除相違因。 皆得。 招異熟故;談界即狹,唯各自界,各定別故。前隨順依,望劣非依;此差別依,一切
若《唯識》,說生、住、成、得四果。成有二種:一、立;二、辦。攝此成、辦 答:亦有總別,所謂三緣是別,增上是總。然因中自有二種:一、略,謂同事因 問:緣中何也? 答:前六是別,同事是總,總別異故。 測師問:前六因顯義已足,何須別立同事因耶? 和合依即以第二領受依,乃至差別功能依處為體。 前隨順依,論性即狹,各自性故;談界則寬,引三界故。此差別依,論性即寬,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
① 「超」,底本作「起」,今依據卍續本《瑜伽師地論略纂》卷二改作「超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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