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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類,劫奪僧門是破僧類,餘是殺父等類。 靈廟」,是出佛身血類。或總稱類,不須別配。 、困 ;「打最後有菩薩」,是殺父類;「或於天廟等行殺,或於委重所損害,或於貧、苦 母次父,後後漸輕。諸廣義門,皆如《俱舍》第十八說。 法輪不轉,天人龍等,身心亂故,定招無間一劫大罪;次出佛身血;次殺阿羅漢;次 最重,壞功德法身故,障人天解脫道故,入聖得果,離染漏盡,皆悉被遮,乃至大千 遮尼犍子經》所說五逆與此不同,唯大乘有,對機別故,亦不相違。此五逆中,破僧 位,無破法輪僧。」薩婆多師說佛有宿業怨對故有,大乘示現。 法輪,除此餘時方可破僧。《俱舍》頌言:「初後皰雙前,佛滅未結界
言「劫奪僧門」者,景云:常 今解:染無學尼是殺阿羅漢類,染母是殺母類,打最後有菩薩及破壞靈廟是出佛 「無間業同分」者,謂無間業同類之罪。基云:「汙阿羅漢尼及母」,是害母類 此五逆中,害父母,壞恩田故,餘三皆是壞德田故。由此成逆,三乘通故。《薩
② 施無畏已,返害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
九
③ 逼惱」,是殺阿羅漢類;「劫奪僧物」,是破僧類;「破壞
④ 住僧物,由有此物,僧門聚集,布薩說戒,由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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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 ,於如是六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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