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87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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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受;從重為首,但言生受。基又解云:此據行逆罪故,現被殺等故,名現法受,彼  苦異熟。」後《補闕》云:其逆業亦得現果,以苦輕故,故不得言。從初就位,名作  當後報。故《對法論》第八中說:「如彼經云,由無間業,於地獄中數數死生,受大  多逆,則於現身且受輕苦,於次生身受其重苦,業勢未盡,於地獄中死還生地獄,義  門者,因僧所由諸所有事。泰云:既入僧門,而劫奪等,少少有異。  此物,不得和合,猶是知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景云:五無間業據定處為論,諸經論中多言生受,理實通有現、生、後受。如造  問:依《對法》第八及此論下文,皆論五無間業一向生受,云何此中說有現受?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
                   ⑤ 「知」,底本作「如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知」。  ④ 「常」字上,底本有「僧」,今依據磧砂本刪去。  ③ 底本無「害」,今依據磧砂本補上。  ② 「困」,底本作「田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困」。  ① 「界」,底本作「戒」,今依據麗本《阿毗達磨俱舍論》卷十八改作「界」。







              九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⑤ 他欲與僧物自迴入己。備、泰及基解大同之。但基云:僧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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