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91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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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身語二業。備述兩釋:一云、分別心所造業,名作業;任運心所作業,名不作業。 語、意業。」三藏解云:前是方便思業,後是根本三業。 此解與《對法》同,彼云:「思業云何?謂福、非福、不動業。思已業云何?謂身、 ,名思已所起身語業。或發動思,名思業;此思所起身語二業,名思已所起身語業。 二、有十種三門;三、有一種四門;四、有一種五門。 「乃至綺語」,不說意三業道者,身語七支通戒性故,共
「不作業」者,景云:謂卒爾心起意思業,非是為起身語前方便思故,無所起根 「作業者,謂若思業,若思已所起身語業」者,審、決定思,名思業;發動勝思 「業差別云何」至「未與果業」。 第八、業差別中有二:初列四位業名,後隨別釋。列位有四:一、有五種二門; 第七、業顛倒中,「殺生相似同分罪」者,加行業道似根本故。執受顛倒,但言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
① 「共」,底本作「其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共」。
九
① 所知故,色易執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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