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9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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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別。地是所詮,能詮即論,瑜伽師地之論,亦依主釋。合為瑜伽師地論,有三釋。 舍論》云:「教誡學徒,故稱為論。」 故名為地。或十七地攝屬一切瑜伽師故,如國王地,是故說名瑜伽師地。」 。或諸如來名瑜伽師,平等智等,行在一切無戲論界無住涅槃瑜伽中故,是彼所攝, 此增長,故名為地,如珍寶地。或瑜伽師行在此中,受用自法,故名為地,如牛王地 伽師依此處所,增長自法,故名為地,如稼穡地。或瑜伽師地所攝智,依此現行,依 行或所攝義。是瑜伽師所行境界,故名為地,如龍馬地,唯此中行,不出外故。或瑜 備,皆具能生成住持,有類於地,故云也。《釋論》解云:「地,謂境界、所依、所
《釋論》問云:此論既有五分,何故但名瑜伽師地? 然則師有瑜伽,瑜伽之師,依主釋也。瑜伽師之地,亦依主釋。瑜伽即地,二體 梵云舍薩怛羅,此云論。《釋論》云:「問答決擇諸法性相,故名為論。」《俱 解云:其境及所攝,各唯一解,依、行二種,各有二解,合六番釋也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
① 「唯」,底本作「并」,今依據磧砂本《瑜伽論略纂》卷一改作「唯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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