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09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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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九門,第四嗢柁南有十門。 ,論議明之,出生諸經,別所詮義,故名本母。即舊所云修多羅、毗尼、摩得勒伽。 佛教所詮事,名佛教所應知處相。第三以理攝教,第四以教顯理。 之義能攝聖教。四、「由佛教所應知處相」者,謂從二數佛教所詮事,增益乃至十種 ,隨其想解,號為能詮,故說名等稱之為想。三、「攝聖教義相」者,謂諸聖教所詮 由名、句、文皆從想生,故名稱想。又西域呼名,多呼為想。又名等無體,隨聲假立 差別故。又是諸所詮義所依之體事,故立事名。二、「想差別施設」者,謂能詮名,
「云何想差」至「〈有尋有伺地〉已說」。 想差別中,有四嗢柁南。初嗢柁南有十二門,第二嗢柁南有十四門,第三嗢柁南 「素怛纜」者,此云契經。「毗奈耶」云調伏。「摩怛履迦」云本母。集諸經義 「云何事施設」至「當廣分別」。 四門者:一、「事施設」者,謂三藏攝事施設建立。事謂事義,謂經、律、論義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十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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