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73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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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,總判為二:一者、本句則前五種;二者、釋句則後五種,後五種句如次釋前五故。  問答中「同所成故」也。「成立能成」者,以因成因,以喻成喻。雋法師云:非義雖  。「損理」者,損二諦理。「與所成等」者,能立帶似,應可成立,非真立故,即前  義及樂法義者也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*           「已說因明」至「四、相應;五、義善」。  第四、彼聲明處有二:初、長行及頌開列六門;二、依門解釋。  論墮負中,非義十種,基公釋云:「無義」者,無義理。「違義」者,違正道理  「論墮負者」至「多有所作」。  「而不儳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十九
                   ② 「儳」,底本作「嚵」,今依據清藏本《瑜伽師地論》卷十五改作「儳」。  ① 底本無「至教量」,今依據卍續本補上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 速」者,他正語時,中路即言,名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* 儳;不徐中理,名速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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