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76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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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來五分即是五品,是本聲明之分品故,合名處所。  令物生解,名為彼益。「宣說」者,是廣宣說。謂略、中、廣是後三品,即後三名。  第二名號品、名號分。「總略」者,是聲明中根本略要。「彼益」者,是次中略之,  王於一一法皆立千名,帝釋後減為百名,又減為十名,後又減為三名,總為一品,是  究竟之極論,盛行於世也。  明為生智解所依本故。然護法菩薩造二萬五千頌,名《雜寶聲明論》,西方以為聲明  一千五百頌;又有《溫那地論》,二千五百頌。此五聲明並名根栽,能與根本處所聲  《聲明略本頌》;後有《八界論》,有八百頌,名為《因緣》;又有《聞釋迦論》,  仙,略為八千頌。此上四論,總名處所。今現行者唯有後二,前之二論並已滅沒。  》;後命惠減,帝釋復略為十萬頌;次有迦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相續」者,是聲明中合聲合字法為一品,是第一分。「名號」者,劫初時,梵  字體根栽,《聲明論》有三百頌;波膩尼仙所造,略成聲明頌,為一千頌,名為  「處所根栽施設建立」者,如樹根栽,樹之根本,故聲根本名曰根栽,即是字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十九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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