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99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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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緣義通上兩句故。無漏慧一種,三中最上,亦是二因緣所生極果,名為最上。  是名第二安住二種。言中間者,初戒定後所生定慧,在無漏定慧之前因,故名中間。  生根本定及修慧故,即此中間慧定俱時所攝靜慮戒學,能為無漏定慧二種安住因緣,  根本定心及增上修慧,是名初安住二種因緣。別解脫戒引生定戒及定故,初方便定引  次為因緣」。初義謂增上別解脫戒能安住靜慮戒及增上方便定心,方便定心復能安住  能為涅槃安住因緣。  定慧安住因緣。言「顯示最上一種,能為涅槃安住因緣」者,三學慧勝,斷惑證滅,  及安慧學。言「顯示中間」乃至「能為二種安住因緣」者,定慧同時共有律儀,能為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顯示最上一種,能為涅槃安住因緣」者,釋「一能趣涅槃,漸次為因緣」義,  基法師釋:「顯示最初增上戒學」乃至「安住因緣」者,此釋「二安住二種,漸  「二安住二種,一能趣涅槃」等者,景公解云:戒能安戒及安心學,心學安心學  「二安住二種」至「最勝涅槃果因」。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二十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所」,底本作「有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所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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