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02 - 唯識藏_22
P. 602

戒,次有九頌半明增上定,後有三頌半明增上慧。  ,次兩頌半為一,次三頌半為一  ,次一頌為一,次兩頌為一,次有十頌各一,次兩頌為一,次兩頌為一,次兩頌為一  此之五種是隨戒善,依受而起,名為支也。亦可支名為因,皆有成是果之能以為支。  梵行」者,即是隨順涅槃道。首律師云:一一諸戒,各具此五支。又云:受為根本,  壞;「恆善住正念」者,即是攝受於正念;「根本眷屬淨」者,如文即同;「而修行  迴向於菩提。雖次第前後不同,而文相具有。謂言「非太沈太浮」者,即是不為覺所  。不為覺所壞者,謂離貪瞋害覺。攝受於正念者,謂攝受佛法僧念。隨順涅槃者,謂  於正念,隨順涅槃道。」下釋云根本淨者,謂離根本業道。眷屬淨者,謂離前後惡業

              「應發勤精進」者,被甲也;「常堅固」者,加行也;「勇猛」者,無退也。不  「應發勤精」至「及俱所行」。  若依初文段,此卷  此頌顯五支戒義,五支者,如《雜心》偈云:「根本眷屬淨,不為覺所壞,攝受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二十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為第十七卷  論於此分卷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釋前二十八頌,為十九段:初一頌為一,次兩頌為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。若依後義科,下二十八頌分三:初十五頌明增上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
   597   598   599   600   601   602   603   604   605   606   6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