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02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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戒,次有九頌半明增上定,後有三頌半明增上慧。 ,次兩頌半為一,次三頌半為一 ,次一頌為一,次兩頌為一,次有十頌各一,次兩頌為一,次兩頌為一,次兩頌為一 此之五種是隨戒善,依受而起,名為支也。亦可支名為因,皆有成是果之能以為支。 梵行」者,即是隨順涅槃道。首律師云:一一諸戒,各具此五支。又云:受為根本, 壞;「恆善住正念」者,即是攝受於正念;「根本眷屬淨」者,如文即同;「而修行 迴向於菩提。雖次第前後不同,而文相具有。謂言「非太沈太浮」者,即是不為覺所 。不為覺所壞者,謂離貪瞋害覺。攝受於正念者,謂攝受佛法僧念。隨順涅槃者,謂 於正念,隨順涅槃道。」下釋云根本淨者,謂離根本業道。眷屬淨者,謂離前後惡業
「應發勤精進」者,被甲也;「常堅固」者,加行也;「勇猛」者,無退也。不 「應發勤精」至「及俱所行」。 若依初文段,此卷 此頌顯五支戒義,五支者,如《雜心》偈云:「根本眷屬淨,不為覺所壞,攝受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二十
為第十七卷 論於此分卷
釋前二十八頌,為十九段:初一頌為一,次兩頌為一
① 。若依後義科,下二十八頌分三:初十五頌明增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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