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1 - 唯識藏_23
P. 21
下,釋後兩句。 初句;第三、「若樂沙門及婆羅門」下,釋第二句;第四、「又此一切,三門所攝」 不比 者。又初依三界在家出家,次辨界義,後依欲界在家惡者以釋本頌。「不數學」者,
* 第十二段一頌中:一、住皆無愛;二、戲論皆無愛;三、踰 「住戲論皆無」至「此中略義」。 第十一段一頌釋中分四:初、汎釋三求;第二、「此中欲求、有求攝者」下,釋 「虛空無鳥跡」至「此中略義」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二十一 ② 數記括義。
③ 「踰」,底本作「喻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踰」。 ② 「比」,卍續本《瑜伽師地論略纂》卷七作「此」。 ① 「洲」,底本作「四十」,今依據卍續本《瑜伽師地論略纂》卷七改作「洲」。
③ 牆離愛;四、
6
1
1
7
7
* 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