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69 - 唯識藏_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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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「欲等八尋思」者,謂欲、恚、害、不死、親里、國土、本所作、曾所受樂。泰云 青、黃、赤、白、男、女是也。今云: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男、女、生、老、死也 證,發喜悅意。如是行相諸適悅意,先名歡悅,今名喜悅,總名悅意」者,結名總別。 汝獲得前後所證少分差別」者,牒問前後歡悅喜悅。「於佛或佛弟子及自後時更有所 教心厭患作意受持。「病、病法性」者,泰云:病是能病,是現所依,五蘊名病法性。 度」是也。「或由惡作」者,由求婬欲,散失財物。「或由家火」者,是鼠。二、明
「汝若如是背諸黑品」已下,第二、解過患相。「色等十相」者,有釋:四大、 「汝若如是背」至「離諸煩惱寂滅樂想」。 就教取欣樂相中,云「如是且於一種尸羅清淨為先歡悅,復於除障當生喜悅。若 「汝取如是厭離」至「汝當獲得身心輕安及一境性」。 前中,初、明由聞見喪失及自身證退失事故生厭,即上所言「或見或聞,或心比 「問:若依瑜伽」至「如理受持」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二十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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