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14 - 唯識藏_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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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去乃至十地,但受變易,若欲化生,但起化身同類化物。  薩以無漏智為緣,願留此身三秪不滅,名變易身;漸悟菩薩,如羅漢迴心入大,十信  頓悟菩薩,至七地已來所受分段,取捨自在,名不繫業。三者、變化三界,若頓悟菩  已前,受三界生,為業所繫,受命長短,不得自在。二者、不繫業三界,謂十信已去  善福之所衛護,發心菩薩有二千,故言二護。  福德殊勝,非彼輪王倍能敵之,但彼出世福過世福故,言二輪王福德護。一輪王有千  。謂古言二輪王,義意相似,許護二輪王兵眾及鬼神等,護此發心菩薩。又解:菩薩  ,二轉輪王福德所護」者,有兩解:一云:勝福堅固菩薩,功德敵二輪王,故稱為二  菩薩得無惱逼故,得於輪王一倍所護,即有千鬼所護。測云:舊論云「一成就淨福者  之父母也

              第三、利他無倦。第四、身心麤重,轉復輕微。第五、所用明咒,皆有神驗。景  第二、轉受餘生,身無重病。景云:汎辨受生,有三:一者、繫業三界,謂十信  前中,初、明現身得護,非他所嬈。景云:如一輪王,即有五百青衣鬼護,發心  第八雙中,初一由發求菩提心,即是世間尊重福田,由生養眾生法身故,是眾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三十三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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