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17 - 唯識藏_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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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內,自利、利他即分為二。成就品亦開為二:一、成就有情;二、成就佛法。三依  、利他」下,隨別解釋。前中,先問答發起,次舉偈頌,後長行屬當開五為七。初品  故言「略說菩薩若所學處,若如是學,若能修學」也。  :所學處即前五品所學之處,第六一品明如是學,指學法也,餘有十品明能學人行,  下方便持有二:初之五品明所學法,次十一品明其學行。今曰不然。依此論云有三種  後;第二、對問解釋。解釋有二:初、開三章;第二、依章廣辨。依舊遠法師云:自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就廣辨中,先解五品七法以為所學。於中有二:初總開列五品七法;「云何自利  「如是菩薩既發心已」至「菩提處」。  自他利品從此向下,訖功德品,有十六品,總是第三行方便持。於中,先結前問  本地分中菩薩地初持瑜伽處自他利品第三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三十四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三十四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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