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22 - 唯識藏_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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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,及根塵二法能生順樂受觸者。此三是因樂體,即通五蘊性。以通取順樂果業故, 所攝無染汙樂等;或有具二句,可知;或非二樂,除上爾所事。對餘諸句,準此可知。 五種道。 樂者,其中亦有善無記樂,是故亦取小分。「寂滅樂」者,以涅槃及能得涅槃資糧等 不取此世樂、後世苦者?此世樂中取後世苦因,即是不善,是故不取。或可汎明此世 他世樂」者,四法文中,此世苦、後世樂中一分,全取二世樂,二句為二業體。何故 通三界繫」,故知捨受亦名為樂。或眾具所攝五塵及諸定喜樂捨受是也。言「此世、 攝無記異熟等樂及善喜樂捨三受為體。何以得知捨受無罪名樂者?下文云「有漏受樂
次解安樂相,略出五樂體性者:一者、「因樂」,基云:以三法為體,謂順樂果 「云何菩薩安樂」至「亦名無惱害樂」。 解云:四句分別:或有無罪非攝受,謂憂苦相應善;或有攝受非無罪,謂無記罪 問:無罪樂即是攝受樂耶? 測云:此五相中,「無罪」,自利利他,三業十善為體。「攝受」,以無染汙所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三十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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