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7 - 唯識藏_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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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根本故;二、八無暇處;三、於一切處生四相所迫諸無常性。  煩惱阬;三、現行惡業,當生惡處。此隨所應,即煩惱、業、生三種雜染。  應。餘二可解。基云:謂雜染體與己相應故。一、未離不調死,聖者離故;二、當墮  未調未順而死,雜染相應;阿羅漢死,名調柔死,遠離雜染。今不調而死故,雜染相  進」下,合於五處,總為一相,并前二十也。  相者,初三處各三相,第四處有五種,第五處有五,合前為十九;「又復發起堅固精  、於己清淨不相應過患;五、於己清淨見難成辦。於此五處,心俱厭患。依五處二十  二十相;後「如是彼由厭俱行相」下,結成厭相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雜染相應過患」者,由與雜染體相應,便生三種過患:一者、生,老病死  「清淨不相應」者,謂涅槃、定、慧勝清淨法體,己身無故,名不相應。  「雜染相應有三」者,泰云:總明前雜染三種共相應,不以別配屬。景云:一、  五處者:一、於己雜染相應;二、於己清淨不相應;三、於己雜染相應過患;四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二十二
                   ① 底本無「死」,今依據卍續本《瑜伽師地論略纂》卷七補上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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