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8 - 唯識藏_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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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因。  五因;次「謂於空、無願」等下,釋二十相。五因中有三:一、問;二、釋;三、結  相;次別釋五因;後「彼於爾時由此五因」下,結成安住。別釋五因等中分二:初明  於染淨相應不相應過患;下二「又」字,於前第五、見難成辦思惟之相。  若不證得學無學道,觀終不淨。  淨已得永離煩惱熾然;若無聖道,惡業不盡故。五、由清淨道圓滿證得,觀可清淨;  淨事。三、於清淨決定應作,由心未淨,於苦未脫。四、非於現在不作諸惡,即名清  ,其終不能任運自起作而能獲得。二、清淨法外,於餘世事尚非請他而能成辦,況清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、有二十相心安住中有三:初標五因,二十種相之所攝受,令於涅槃心安住  「復有五因,二十」至「若過若增」。  第二十相中,有四「又」字:初一,於染汙、淨體相應不相應;第二「又」字,  「於己清淨見難成辦」者,謂清淨法見於己身難可成辦:一、若捨淨法而不修為  「清淨不相應過患」者,由與清淨體不相應故,便過患生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二十二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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