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2 - 唯識藏_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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攝受。五、得金剛定。 輕安。亦可三、由前進斷上界修惑,故 道理煩惱斷故,斷色、無色界煩惱,獲得勝道,喜悅圓滿。三、遠離麤重。四、獲得 喜足,求住勝法。 已,發勤精進,修三十七菩提分法;三、勤精進故,心樂遠離;四、由前三已,不生 生歡喜;四、念有恩者發生歡喜。 四證淨生喜;二、於自增上生及決定勝生喜;三、無嫉妒故,於他同類得此二事者亦
「後令五法修習圓滿」者:一、於歡喜修得圓滿,能離欲界。二、最極損減方便 「四法」者:一、心極思慕,出離樂欲,何當具足住如阿羅漢;二、如是樂欲生 第四、修習如所得道中,問、釋、結。釋中,初明四法為依,後明五法圓滿。 「云何修習如所」至「若過若增」。 第三、為證通慧思歡喜事有三:一、問;二、釋;三、結。釋中有四喜:一、於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二十二
① 得輕安;四、由輕安故,生身心清涼,極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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