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2 - 唯識藏_23
P. 52

攝受。五、得金剛定。  輕安。亦可三、由前進斷上界修惑,故  道理煩惱斷故,斷色、無色界煩惱,獲得勝道,喜悅圓滿。三、遠離麤重。四、獲得  喜足,求住勝法。  已,發勤精進,修三十七菩提分法;三、勤精進故,心樂遠離;四、由前三已,不生  生歡喜;四、念有恩者發生歡喜。  四證淨生喜;二、於自增上生及決定勝生喜;三、無嫉妒故,於他同類得此二事者亦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後令五法修習圓滿」者:一、於歡喜修得圓滿,能離欲界。二、最極損減方便  「四法」者:一、心極思慕,出離樂欲,何當具足住如阿羅漢;二、如是樂欲生  第四、修習如所得道中,問、釋、結。釋中,初明四法為依,後明五法圓滿。  「云何修習如所」至「若過若增」。  第三、為證通慧思歡喜事有三:一、問;二、釋;三、結。釋中有四喜:一、於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二十二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① 得輕安;四、由輕安故,生身心清涼,極所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
   47   48   49   50   51   52   53   54   55   56   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