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0 - 唯識藏_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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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他居。言「樂與第二共住」者,謂不樂獨住,亦可樂與第  鉢。泰云:兼前二處者,與眾共居等。四、好樂談話。五、於晝夜樂睡樂言。六、好  雋師釋云:眾僧數集,即妨三學,故名不善。二、愛重飲食。三、兼前二處,好營衣  於此二處起十善巧。  結成離障及與廣義,不過不增。別釋障中,初明二處十一種障;後「又此二障」下,  觀自他衰盛等事,心生厭患;四、修六隨念;五、住四聖種。  住其心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行處障中有六:一、棄捨善品,數與眾會。此如《對法》,說名「障礙不善」。  第二門離諸障礙中有三:初標列二障;次隨別釋;後「如是二處十種善巧」下,  「云何入聖諦」至「若過若增」。  第五因三相者,加行方便為二,正加行為一。  第四因中有五者:一、遠離非所行處;二、既遠離已,樂斷樂修;三、於晝夜分  第三因中二相者:一、阿那般那念;二、諸念住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二十二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① 二共住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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