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02 - 唯識藏_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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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,後有我、我所,方名我見;由我見故,方起我慢。從二分別生見、慢已,我見為 、二執方便,計度為性。 ,通根本、方便,思慧為性;次二分別,人執方便,計度為性;後三分別,總以二執 後時起貪瞋癡,貪瞋癡等緣依緣時,亦應熏種生後時起所有依緣,文略不說。 分果,不辨我、我所見生依緣事。後三分別即是根本貪瞋癡體,起即熏成自類種,生 ,與餘四見及與我慢以為根本。此我、我所緣塵時,亦應熏種生後依緣。文略明生自 彼依緣所起分別」。次二分別即是根本人我、我所,熏成自種,還生後起我、我所見 「謂過去分別為因,能生現在分別依緣;現在依緣既得生已,復能為因,生現在世由 種子後,自身及器世界以為依緣;依緣既生,還生同時三種分別法執之體。故下文言 通為方便,牽根本
泰云:初三分別,法執為體。次二分別,但是起見、慢前方便故。從我、我所分 備云:通以法執及前方便為初三分別,三分別中計度是也,以能緣生根塵十二故 亦可云初三分別即是根本法執,由緣自身及器世界見分,自熏見分種子;相分熏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三十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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