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87 - 唯識藏_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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言種子自類相生,前念滅時,有牽引果,能名受;後念種起住生相時,前種子滅,而 果,果起,現在種子望果生相時,得名受與。問:滅相過去無法,不名受與。答:名 ,故言似先業,後果隨轉。 體為名。亦可用因有得果之功,名為增上,增上為果,名增上果,從因受稱。 從義、作用為名,士夫是義,用是作用。或萬法不障,一一法有增上,增上即果,當 ;離繫即果,當體為名。五蘊和合,假立士夫,士夫作用所得之果,名士用果。此即
「知已,令業智力種姓漸得增長」,景云:因受與之義。先明四緣受與。因緣生 自下第二、辨已作未作得失之相。於中,先解後結。 「云何內明論顯示」至「漸得增長」。 第三、總結,如文。上來解正因果相竟。 「菩薩於是內明」至「漸得增長」。 又云「或似先業,後果隨轉」者,如說殺生,後壽即短命等。可得之果似於前因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四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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