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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過則中、下。泰云:「勝解行住」者,十解、十行、十迴向即為下、中、上三品忍。 在十信位名 未能成熟。 未等顯現;四、於〈意樂品〉十五 未能普學;二、如上說〈相品〉五相未能成熟;三、於〈分品〉在家、出家二分加行
* 言「下忍轉時,如上所說相狀,上品」等者,景、基同云:謂前所說地前過失, 「是諸菩薩勝解行住」至「其性微薄」。 第二、判三品忍中,文分為三:初解行住為三品,次對此辨入後住,後釋通外難。 上來明勝修未成訖。下明勝德未具,文有四番:一、如上說初持十八品圓滿德中 「於如上說一切圓滿」至「諸行狀相」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四十六
② 「名」,底本作「具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名」。 ① 底本無「五」,今依據磧砂本補上。
② 下忍時,此過是上品;在十解、十行時
① 意樂猶未清淨,乃至於其熾然無動妙善菩提分法
* 名中忍,十迴向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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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名上忍,